当前位置: 首页 > 高邑县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整改
中共高邑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高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8年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高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的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30个、基本完成4个(需长期坚持推进),完善制定了93项具体措施、30个制度文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标准推进、高压落实、高效整改,以巡视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大美高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