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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万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路恒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高邑县万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路恒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3月,督导时发现万城镇存在未制定重污染工业企业应急响应预案;不能提供重污染预警期间对企业的督导检查记录、台账;对辖区企业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未制定网格化工作方案、部分企业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路恒昭作为万城镇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不正确履行职责,2018年5月,路恒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