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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武新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元氏县委批准,元氏县纪委监委对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武新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武新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索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武新勇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武新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