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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民灌区管理处原主任田永明、副主任王军朝等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井陉县委批准,井陉县纪委监委对井陉县人民灌区管理处原主任田永明、副主任王军朝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永明、王军朝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支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和发放职工、临时工补助、饭费等。

田永明、王军朝等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田永明、王军朝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