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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乐市纪委监委对新乐市马头铺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原所长兼出纳王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给财政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钊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