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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纪委监委关于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职级干部李瑞林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的问责通报

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赵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底达到土建完成、设备具备联调联试条件。李瑞林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到位,推动不力,致使该项目南侧外立面未能及时封闭,赵县未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2021年9月,李瑞林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