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和区委批准,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区委巡察组对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青团新华区委员会、新华区委老干部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近日,相关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市委提级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会前,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此次巡察,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联系手机、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