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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兴安镇13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兴安镇13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崔红梅主持召开与兴安镇党委书记蔡立彬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此次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崔红梅作了动员讲话,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温建辉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蔡立彬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崔红梅指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本轮巡察,主要围绕三项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二是村级党组织履行责任情况三是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兴安镇被巡察13个村(社区)党组织两委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党员干部反映问题渠道,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温建辉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巡察推动兴安镇13个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要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需要了解的情况,要如实报告情况,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三要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组肩负着区委重托,要深化政治巡察,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以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与被巡察兴安镇所辖13个村(社区)同题共答,通过高质量巡察,引领兴安镇全体党员干部以全新的精神风貌,为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蔡立彬表示,兴安镇将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既是对我镇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更是对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高水平指导。要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诚恳接受巡察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齐心协力把巡察任务完成好。二是提供服务保障,全力配合支持。巡察期间,带头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安排,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巡察组各项工作开展。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各项工作。兴安镇被巡察13个村(社区)党组织两委干部以全新的精神风貌,为我镇巡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程振雨作为村(社区)党支部代表进行了发言:一是对本次巡察工作的开展表示充分支持;二是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搞好配合;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四是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抢抓新机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兴安镇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置值班电话:18931112046(8:30-12:00、13:30-17:3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藁城区育英西路98号藁城区纪委信访室转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052160);电子邮箱:gcqwxc2@163.com;巡察专用二维码。同时,在兴安镇镇政府门口和被巡察13个社区居委会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月12日。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兴安镇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相关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兴安镇农经站、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