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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于2024年7月11日至9月6日,对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3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由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巡视巡察理论学习会暨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及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文件和讲话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的核心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强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为整改工作打好坚实组织基础。三是聚焦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巡察建议,推动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43个具体问题,从严从细明确整改措施118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完成时限;健全“归零”机制,针对整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整改事项事事有回音。四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区有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并征求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各班子成员认真准备会前材料,会上深刻剖析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效。五是做好移交线索处置,对巡察组移交的9件信访线索及事项分别由院党组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具体办理,截止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二是明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强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全程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求实效。三是多次督促提醒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与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作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四是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阶段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实抓好,主动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以上率下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多次听取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进度相对较慢的部门,给予针对性督促提醒。六是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同时,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尤其是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反面案例研究、以案释法抓警示教育等形式,突出解决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七是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集中整改期内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与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指导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截至6月20日,巡察反馈的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巡察移交的9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共制定整改措施118个,已完成整改措施118个。建立完善修订各项制度机制26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上级院相关做法,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完善,制定本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三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召开2025年工作部署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

(2)针对“2022年10月党组会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研究部署不够,学习交流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党组会细化完善《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方案》,就持续深入学习三中全会精神明确具体举措。二是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集中学习交流,并依托本院“学思践悟清风扬”大讲堂组织研讨,并积极开展主题征文等各类文化活动。开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将各部门优秀征文在党员活动中心展出,促进干警深化思考、加强交流,切实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3)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与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最高检党组有关部署,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三是持续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为生态桥西、健康桥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工作成果得到区人大调研组肯定,省、市人大调研检察工作时,我院作为基层院代表作典型发言。

(4)针对“距离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由政治部负责提出学习计划、拟定学习方案,呈报党组书记审定,确保学习内容符合规范。二是通过举行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干警参加政法干警联学培训,以及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网班,提升培训质量。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省委党校老师讲授《领导干部提升改革攻坚能力》,加深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学习领会。

(5)针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绝不姑息》、常态化开展党组织书记讲案例活动、向全体人员发放“清风传家 廉洁从检”倡议书等形式,提升干警拒腐防变意识。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树立重视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鲜明导向,推动调研成果真正转化运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2024年,我院4篇检察业务调研文章获得国家级、省级征文奖项。三是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笔记等内容,深入查找学习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形成对各支部、各部门督导全覆盖,对态度不认真、作风不扎实的情况提出意见,督促其立行立改,确保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关于“履行检察职责使命有短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不足”的问题

(6)针对“院领导办案‘头雁’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数据专员每月测算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根据占比情况及时调整案件分配数量。按照《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的比例要求,确保检察长办案数达到其办理案件部门入额检察官年度人均办案的10%,副检察长达到30%,专职委员达到40%。二是通过检察业务系统后台设置,已将危险驾驶等情节简单类型案件剔除,并安排负责录入案件的干警在系统自动轮案时盯紧轮案转盘,以防系统偶发错误的情况。

(7)针对“检委会未按上级要求做到议事与议案并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检委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比例,集中整改以来共召开检委会8次,研究讨论了39件案件,大部分为较有争议的疑难案件;将提交本级人代会的工作报告纳入检委会讨论议事范围,2024年12月27日第二十次检委会议研究讨论了《2024年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是制定《2025年检委会集体学习计划安排》,明确集体学习时间和主题,将最高检第44批指导性案例确定为第一次检委会集体学习主题,并由全省优秀公诉人进行领学。三是加强检察委员会自身建设。检委会办事机构调整工作人员分工,更新同录设备,规范检委会记录工作,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

(8)针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工作,与认罪认罚制度优势相结合,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变更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不起诉裁量权作用,自集中整改开始后未再出现捕后缓刑案件。二是研究调整本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标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统一量刑建议尺度,推动刑期计算科学规范化。三是优化办案流程,推动《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工作》实质化运行,现已有14件案件全流程适用速裁程序,85.71%的案件为危险驾驶案件。

(9)针对“检察建议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学习培训、检察建议撰写技巧讲解、以案示例深入研读典型案例,提高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社会治理漏洞审查意识,提升检察建议撰写能力,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部署开展2024年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活动,对2024年由本院制发的1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审核、筛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通报,充分发挥了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示范引领作用。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10)针对“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犯罪预防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7次,巩固证据体系,监督公安机关全面、依法、客观收集固定证据,以扎实证据链教育嫌疑人尽早退赃退赔。二是逐案梳理监督线索,及时追诉漏罪漏犯,共纠正涉电诈领域漏捕4人、追诉漏犯6人。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四是干警组成阳光法治巡讲团,深入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法治云课堂”等活动,通过模拟法庭、互动提问等形式,形成多元化普法效应。五是充分发挥我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未检办案专区作用,组织涉案罪错未成年人进入观护基地接受专业观护帮教。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求。二是2024年年底向区委及上级院上报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党组书记结合我院实际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做详细部署,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三是根据上级要求与工作需要关停“一点资讯”“冀云号”客户端,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自查,整改“检察长信箱”等板块无法访问等问题。

(12)针对“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社会和群众矛盾纠纷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宣传点,制定《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图册并安排工作人员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并现场答疑解惑,对于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引导其优先通过法定途径依法维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设有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并依法依规梳理事项法律关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化解方案,全程跟踪督办。二是设立专门的案件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登记和分类。通过办案系统及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向信访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办理进展和结果反馈,确保信访人掌握案件动态。三是全面分析研判,了解案件性质、受害程度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初步评估救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前往户籍地与居委会、街道办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掌握申请人家庭背景情况。根据案情分析和实地调查结果,结合被害人损失情况、家庭困难情况、本地生活水平、办案人意见和党组审议意见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救助金额。通过全面考量,确保了救助金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规范性。

4.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泄密风险”的问题

(13)针对“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混杂存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指派机要保密相关人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机要密码保密档案工作培训》,对机要通道系统操作、保密教育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统一学习;及时学习区保密局微信群内保密知识,并鼓励涉密干警个人自学,进一步提升了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安排专人对机要室涉密文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并制定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机要文电办理规范》。

(14)针对“保密工作常态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部署2025年保密工作任务。2025年3月3日,召开保密委员会,学习区委通报的一起失泄密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提升保密意识,树牢保密红线。二是于2024年11月28日,出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保密规定》,细化检察人员保密责任,并每年与全体干警签订保密承诺书。三是严格落实区保密局“四个严禁”保密要求,规范管理涉密计算机、文件。

(15)针对“涉密档案未及时处置”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院下发涉密档案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全体干警对资料柜、桌面、抽屉及时进行清查,已结案案卷整理、移交、归档保存。二是建立档案移交目录、档案接收凭证,最大限度防止案卷丢失。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欠缺”的问题

(16)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制度促落实。2025年4月3日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要求办公室对收到的重要公文提出拟办意见,并呈请院领导批示。院领导批示办理意见后,办公室及时督促部署落实。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压紧压实党组及其成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4年11月以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对党内重要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三是深化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议事内容更加聚焦“三重一大”,增强党组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组议事能力,要求党组成员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主动发表意见,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如2025年4月,院党组围绕中层干部选拔任免进行多次集中讨论。

(17)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干警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5年已开展一次大范围谈心谈话活动。二是持续开展党组织书记讲案例活动,运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举行“剪纸寄廉韵 传承好家风”主题党日活动,向全体人员发放“清风传家 廉洁从检”倡议书,制作发放“十个严禁”提示板和印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莲”文化鼠标垫,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四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分析研究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报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18)针对“纪检监察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明确专人负责,按季度在我院内网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情况进行公示,并积极开展推进未结积案和年度未完成事项办理工作。二是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培训班,加强学习思考,借鉴工作经验。三是依托“三会一课”,常态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明纪律要求。制定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规范和约束检察人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2.关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9)针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如我院在办理王某某挪用资金案中,既严惩了破坏营商环境的职务犯罪,又配合侦查机关督促犯罪嫌疑人退缴挪用的资金,挽回了企业损失,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集中整改期间,我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件34人,提起公诉11件19人,有效惩治了犯罪行为,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二是组织全院业务部门学习《民事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由民事办案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详细深入讲解。三是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宣传活动2次,邀请区内知名企业代表参加,对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四是定期实地走访或者电话联系市监局、金融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挖掘涉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案件线索共5条,有效提升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案力度。

(20)针对“‘检护民生’行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深入挖掘民生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特别是涉妇女权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英烈保护领域的公益案件,截止目前已收集相关公益案件线索2条。二是在公园、社区等场所定期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送宣传单页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介绍,提升了“检护民生”行动影响力。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关注事关民生的公益报道,搜集相关线索,开展了线下调研,适时启动了公益诉讼流程。

3.关于“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

(21)针对“刑事检察立案监督率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磋商,推动监督信息共享,梳理筛查问题监督线索,在准确把握法律关系的前提下注重撤案风险研判,已监督撤案4件4人。二是刑事检察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治理活动,对2024年以来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监督、选择性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并要求对正在办理的立案监督案件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杜绝违法监督、选择性监督等现象,从而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抗诉标准,紧扣抗诉重点,坚持接续抗诉、持续监督,形成监督合力。2025年已一审抗诉2件2人,二审抗诉2件2人。

(22)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学习讨论会,采用“学习典型案例+交流研讨”的形式,对最高检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省院典型案例进行探讨研究,拓宽民事行政监督办案思路,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充分运用好检答网,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研讨交流,丰富办案知识。二是加强与法院沟通,对涉及虚假诉讼、执行监督等重点领域的民事、行政类案件进行调卷审查,集中整改以来,我院实现了行政裁判案件改变率破零。三是定期走访了司法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加强沟通,发挥其与群众的桥梁作用,拓展了案件线索。四是充分利用省民事行政大数据智慧平台,主动参考各地数字检察办案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应用空间。2024年,我院2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23)针对“案件评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专项评查+随机评查”,针对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常态化开展随机评查。对涉邪教案件(2022年以来办结的)、民事、行政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捕后判轻免缓、职务犯罪等重点案件,融合常规评查随机抽查案件开展自评工作,共评查案件44件。二是继续认真完成上级院交叉评查工作部署,参与市院2024年第四季度交叉评查4件、2025年第一季度交叉评查9件,并按照评查要求逐案撰写评查报告。三是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市院新修改的《重点案件个案评查报告》,逐条解读评查标准、扣分规则、等次评定等核心条款。四是对通过本院信访部门发现的1件重复上访案件开展评查,经过调卷、审查等相关工作,及时将评查情况以评查报告的形式报送院领导及本院相关部门。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24)针对“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记录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执行情况作为谈心谈话内容,持续加强教育和思想发动。制作并发布一图读懂“三个规定”说明板,帮助干警全面掌握其内容要求。二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系统中人员类别等信息,分部门分岗位关注重点人员填报情况。政治部专人负责监督填报进度,每月至少两次提醒督促,确保无人员忘填漏填。三是制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加强教育提醒。

(25)针对“学风不端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理论学习”“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等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端正学风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学习研讨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二是每月中心组交流发言报政治部专人审核,对于学习思考不深入、未联系工作实际及抄袭拼凑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6)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走访或电联金融机构,积极摸排办案线索,所办理的王某某与某银行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后,我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围绕案件中暴露出的金融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针对该银行机构发起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银行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每两周组织开展涉金融领域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研讨会、优秀检察建议分析研判会,提升了办案人员检察建议撰写能力。三是加强与法院金融法庭的沟通协作,积极参加了“行政审判讲堂”法检同堂培训、法院集中交叉执行等相关活动,向办案法官学习相关工作经验。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三资’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2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我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内控手册》并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涉案扣押款物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七大方面进行了业务流程规范,并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购入、盘点、处置流程,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是2024年12月底,通过视频和集中统一学习,财务人员对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了学习,精进业务技能,提升记账规范。

(28)针对“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本院内部控制手册,对收支业务审批流程进行完善,并进一步规范了全院现行的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活动,对各业务环节流程都予以明确。二是制度化细化各类费用如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报销凭证,便于各部门按照程序提供各项材料办理报销手续,规范了支出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制约,有效提升计财工作质量。

(29)针对“会计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新增会计核算记账人账号,与会计支付经办人U_key相分离,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计行为,减少财务管理中的错误和舞弊,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二是在新修订的《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内控手册》中,对各关键岗位职责和权限进行细化,加强风险控制,做到各司其职。

(30)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工会经费专题培训,帮助财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经费管理的新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二是工会专用账户实现了对工会经费的独立核算,确保经费的独立性和管理透明性,便于工会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并有效监督经费使用。根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按月收取会员会费,并存入工会专用账户用于基层工会开支使用。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3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落实省委《关于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制定我院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在党组织换届工作中,严格落实市院关于规范基层院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按部门成立8个党支部,由部门负责人任支部书记,同时肩负党建和业务双重责任、工作和队伍两大建设,并在年初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促进其更好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组织学习最高检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持续推进“锋”党建品牌建设。

(32)针对“党建工作人员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安排党总支组织委员为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统筹考虑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岗位年龄等因素,优化配备党务干部22人。二是为一线党务干部配发《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手册》等辅导书籍,加强发展党员等党建实务培训。三是坚持教育培养并重,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年轻党员到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从事党务辅助工作,帮助他们提升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因人员调岗导致党建业务衔接不上的问题。

(33)针对“党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要求,召开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梳理反馈,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见人见事。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整改,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政治站位更加坚定,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群众满意度得到了不断提高‌。二是每月制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安排》并附学习资料,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指导和参考。三是党总支通过定期调阅支部工作手册等方式,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各支部今年均能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34)针对“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机关工委印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范本,全面准确掌握支部手册填写规范和具体要求。二是党总支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检查内容清单,对2021-2024年的党支部手册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并予以通报,就提高支部手册填写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交叉互查,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务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升工作效能。

2.关于“日常工作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

(35)针对“文件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收发文登记不健全或错误”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上级院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本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了收发文规范性。二是指派专人负责收文登记及发文审核工作,对收到的文件逐条建立台账并做好登记,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要求全院发文前报办公室审核并登记,确保发文质量。

(36)针对“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7日修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和值班工作要求,强调值班纪律。优化值班记录表,并在重大节点予以重点提示,进一步提升了值班规范性。二是办公室联合政治部检务督察人员,于2025年1月1日、2月15日、4月4日,对值班执勤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37)针对“库房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明确专人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全面整理。二是清理过期、损坏、无用的物品,减轻库房存储压力,并对剩余物品进行分类摆放。三是2025年3月,办公室对库房涉密设备进行了盘点核实,并列出计划销毁明细,已经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按照要求进行销毁。

3.关于“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38)针对“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领导干部交流工作,领导班子及检察官队伍年龄结构均得到明显优化,领导班子平均年龄降为46.6岁。二是大力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的梯队化建设,选派优秀年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重要专案、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轮训,在检察工作一线加强历练,为检察官队伍的优化提供后备人才。

(39)针对“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同上级干部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目前院领导已经全部配齐。二是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将一些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岗位,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加强岗位历练,选拔任用2名年轻干部担任部门主任职务,其中1名为38岁。三是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能,公务员招录应招尽招,2024年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2025年继续申报1名检察官助理招录计划。

(40)针对“在促进案件类型化、专业化团队建设方面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专业化知识培训,丰富了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了新形势、新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犯罪、经济犯罪的新认识,从而培养了人才队伍的专业度。二是组建金融犯罪案件办案组,提高了办案专业化水平,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三是起草《金融办案团队分工细则》,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了检察辅助人员职责范围,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更为流畅。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1)针对“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纸上整改、边改边犯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多次通过召开党组会等形式,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针对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条梳理,加强院党组议事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质效,落实规定动作,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党建理论工作学习与党务工作。三是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42)针对“自上次巡察以来,已换两任党组书记赵力、张伟新均未进行内部审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制定本院《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二是于2025年3月聘请外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2024年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走上新台阶。

(一)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后续整改。院党组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深入解决。持续跟踪督办,做到不到位不放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着力制度完善,促进长效常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定制度。对已经健全完善的各项制度,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加快改进、完善和优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作风转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日常检察履职、党建队建等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检察各项工作中。努力提升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持续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为加快把桥西区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68099919;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3号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a22302@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7日